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的客體是指計算機軟件,即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文檔是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等,如程序說明、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對軟件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的期限:
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受保護。
申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好處:
1
作為軟件得到重點保護的依據
2
作為稅收優惠的依據,可免征增值稅
3
作為技術出資入股
4
作為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
5
可作為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