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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詳情:
巴西1995年1月1日起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現行商標申請在先原則,遵守國際尼斯分類。巴西商標法保護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特有的廣告短語。巴西的商標主管部門為巴西工業產權局,官方語言為葡萄牙語。巴西商標采用一標一類制,并不接受一件商標申請包含多個類別的做法。巴西不屬于馬德里成員國。
巴西商標審查流程
巴西工業產權局對商標申請做形式審查(申請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和實質審查(在先權利商標和沖突商標的審查);回復官方駁回的期限為60天,逾期不回復,商標申請被視為放棄。進行補正后符合核準注冊的要求時,進行商標注冊申請公告,仍不符合核準注冊要求的,作出駁回決定。
申請所需文件:
1
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
2
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3
申請人名義,地址中英文;
4
商標圖樣;
5
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6
申請人簽署的授權書,不需要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