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專利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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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12-5 | |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了當事人因耽誤期限而喪失權利之后,請求恢復其權利的條件。該條第五款又規定,不喪失新穎性的寬限期、優先權期限、專利權期限和侵權訴訟時效這四種期限被耽誤而造成的權利喪失,不能請求恢復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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