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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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4-3-19 | |
根據“ 馬德里協定 ” 及 “ 馬德里議定書 ”,商標國際注冊人可在注冊后辦理以下有關事項: 1、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務申請領土延伸至一個或多個國家,即后期指定。 2 、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務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國家轉讓。 3 、注銷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務 4 、放棄在有關國家的保護。 5、刪減商品和服務。 6、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等。 辦理這些事項的手續與辦理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基本相同,并應按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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